各系部:
现就我校2016--2017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 请各系部根据本通知精神,安排好本系部期末教学、考试、阅卷、成绩登统以及学生离校工作,认真组织实施,并严格遵守成绩上报期限。
一、时间安排
(一)实习年级
中招学前13级实习前考试自行安排, 6月9日前完成所有考试,并于6月12日下午4点之前将成绩交到系部;6月12—22日在校准备毕业汇报及参加实习前培训;6月23日毕业汇报及实习招聘,招聘会后没有补考任务的同学即可离校;6月24日进行毕业补考;毕业班学生7月13日返校办理离校手续。7月14日毕业典礼后以班为单位凭离校证领取毕业手续(接本同学档案自带,其他同学由学校统一转递)。
(二)其他年级
1.其他年级本学期6月30日前结课,7月3日至12日是期末复习考试时间,学生12日上午考完最后一科即可离校。
2.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,考试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,未经教务处批准,不得提前或推后。
3. 所有年级的期末考试不再实行系(部)交叉监考,各系(部)按照监考安排表模板自行安排本系部期末考试的考试科目、考试地点、考试班级、监考教师等;非教学部门监考人员名单报送到教务处,由教务处统一协调、分派到各系部,做好期末考试的监考和巡视工作。
4. 每天考试时间安排为:上午8:30—10:30 ;下午14:30—16:30。
5. 本学期所有课程成绩单(带签字的,含非闭卷考试)务必在7月20日前报教务处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期末试卷的总体难度掌握在达到课程标准基本要求的学生都能及格,并且及格的学生确已达到了课程标准的基本要求。考试总评成绩优秀率(90分及以上)一般应控制在20%以内,不及格率(60分以下)一般不超过15%。
2.各系部须按教学规律和教学实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,力争给学生充分的复习准备时间,严禁集中突击安排考试!
3.所有考试科目的考试地点、考场安排、考场的考号标识由各系部负责,如考场安排有困难,请与教务联系协调解决。
4.评卷工作结束,请将所用试卷、命题情况登记表、试卷分析表、试卷参考 答案和评分标准、成绩单等分类装订,妥善存档。
三、试卷印刷
1.试卷由各系部教务员统一到复印部印制。
2.各系部负责所有考试科目试卷的命题、校对、试卷抽取、印刷、装订、保管。试卷印制结束后应认真核实数量,准确无误后,签署监印人姓名。
3.试卷在复印部印刷过程中,各系部须派教务员一人现场负责监印。试卷印制、搬运过程中应严格保密,不得让学生介入。印刷好的试卷应在试卷印刷完毕的当天装订完毕,专柜存放,保证安全。不能在无人管理状态下散放。
4.各系部指定专人负责试卷保管工作。
四、工作纪律
1.各系部要组织监考教师和考试学生认真学习《考试规定和要求》和《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》,严肃考风,严格执行学校有关考试纪律和考场纪律的规定,严格执行各系部对出卷和阅卷评分的有关规定。
2.试卷制作整个流程中要作到严格程序,严肃纪律、责任到人、层层把关;考试成绩要作到公正公平、严谨无误。整个过程避免学生介入。
3. 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和考场纪律,一旦发现教师和学生有违纪、作弊行为,将按照《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》和《学生考试违纪、舞弊处理办法》严肃处理。
4. 各系部要严格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组织好本系部各公共课的考试,不得提前或拖后,以防试卷泄密。期末考试期间,教务处将组织专人对各系部考场进行巡视。
5. 本学期的期末考试采取考场纪律零报告制度,各系部及时汇总本系部的考场纪律情况,并于每天中午11:30和下午17:00分别上报当天上午和下午的考场纪律情况。
五、关于缓考、免考
1.严格控制缓、免考的审批,学生除不可抗力原因外,原则上不准缓、免考。未办理缓、免考审批手续,而擅自缺考者,以旷考处理。缓、免考审批手续由学生本人或学生家长填写《缓考申请表》,一式两份,学生所在系部审查同意后,于考试前送教务处主管处长审批后学生所在系部备案。所有缓、免考审批手续当学期有效,以后学期仍需申请缓、免考的需重新办理。
2. 缓考随下学期初补考进行,具体安排由学生所在系部负责通知。
教 务 处
2017年6月5日